一、概述
案由:债务加入纠纷
结果:支持原告诉请(王伟华律师代理),判决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亮点:案件标的上千万;核心证据为一张主体不明的执行承诺书;法院支持原告律师意见
焦点:被告所出具的执行承诺书条件是否成就,是否构成债务加入
摘要:被告刘某就另一起执行案件向原告A公司出具执行承诺书,后续无法执行到位,王伟华律师代理A公司起诉刘某,案件最终取得胜诉判决。
二、案情简介
原告A公司在先前诉B公司、C公司、D公司、武某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法院判决A公司胜诉,由B公司、C公司、D公司、武某支付股权转让款一千多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该案同样由王伟华律师代理A公司,取得胜诉)
后续金额未完全执行到位,武某合伙人(即本案被告刘某)签署执行承诺书,表示E公司的新项目上市后收益可以覆盖债务。执行承诺书中A公司为甲方、B公司为乙方、E公司为丙方,刘某为丁方。条款内容有:“一、丙方系F公司股东,F公司系G公司股东,丙方间接持有G公司的部分股票,其享有相应的收益权利,收益所得能够覆盖清偿本案全部的执行债务。二、丙方自愿与乙方共同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法院可直接追加丙方为本案被执行人。丙方将其对G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债权、应收账款等各项财产性权利质押给甲方,甲方对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甲方亦有权直接要求G公司直接向甲方履行给付义务。丁方确认其在本协议中及向法院所作承诺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的决议程序,系真实、合法、有效的承诺。如该承诺存在任何法律、程序上的瑕疵,导致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承担责任的,则由丁方承担承诺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甲方、乙方、丁方在执行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丙方并未签章,后续也并未履行执行承诺书中的内容。遂A公司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执行承诺书中的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后续刘某补盖丙方盖章(但盖章并非E公司)表示自己已经履行执行承诺书中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双方举证质证,王伟华律师抓住对方提供材料中的漏洞,证明丙方盖章及刘某提供的其他公司授权证据仅为躲避债务所用,并非真实,应承担执行承诺书中的债务加入责任。
最终我方代理意见获得法官支持,法官支持原告A公司的诉请,判决刘某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维护当事人A公司的权益。
三、办案过程
1.了解案情。王伟华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当事人A公司进行充分沟通,梳理案件材料,对案件有整体、全面的了解,为后续案件代理做足准备。
2.沟通协商。王伟华律师在起诉之前与刘某进行沟通交流,就案件情况和委托人诉求与刘某进行交涉,并留存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3.模拟论证。王伟华律师组织律所其他律师并邀请有关专家就案件进行分析、模拟和论证,全面把握案件的争点、难点,群策群力听取各方意见,对案件代理思路和策略有进一步把握。
四、办案思路
1.执行承诺书成立并生效,刘某在其上签字,应按照执行承诺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执行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进行分析拆解,包括E公司持股项目收益可以覆盖清偿债务、E公司相应的权益质押给A公司用以受偿、E公司自愿共同履行债务、刘某对E公司未能按执行承诺书承担责任的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
3.结合目前案件情况,E公司没有履行执行承诺书内容,E公司不承担义务的情况下,应由刘某承担责任连带清偿。
4.从案件整体上看,刘某出具执行承诺书是为前述案件履行提供增信保证,在A公司债务无法得到清偿时,应让刘某承担法律责任。
五、办案结果
法院认定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对B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符合双方当时真实意思表示,予以支持。判决如下刘某对B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办案心得
1.全面把握案件信息,诉讼是双方诉请、观点、证据的交锋,只有对案件由全盘了解,对证据做到梳理清晰逻辑闭环,才能理清思路并说服法官,取得胜诉。
2.稳定心态,随机应变。司法诉讼是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路径,要以当事人诉求为中心,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案件过程历时较长,中间多有变数,要站在客户的角度和立场随机应变,适时改变策略以实现最大效果。
3.发挥团队的力量,组织开展模拟论证,集中智慧。王伟华律师秉持群策群力的方式,组织专业人员对案件进行模拟、讨论、论证,以多角度、多层面、多方向对案件进行分析把握,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胜诉率。